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

依據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跨領域醫學博士學位學程修業規章第八條辦理。


◆ 資格考核規定

(一)資格考核應於博士班修業第三學年結束前完成並通過,於期限內通過資格考核即列名為博士學位候選人,未舉行資格考或未能於期限內通過者,即予退學。

(二)在規定期限內資格考核不及格者,得重考一次;重考仍不及格者,應予退學。

(三)資格考核之申請、撤銷、成績登錄,悉依本校有關規定辦理。

配合本校會計年度關帳,請勿於12月舉行口試,請務必配合於1月再舉行口試,以免口試委員無法支領口試費用。


◆ 資格考核委員

(一)由主任與指導教授遴選校內外專家三至七人擔任資格考核委員,並指派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二)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可擔任本學程之資格考口試委員。

𝟏. 現任或曾任公私立大學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𝟐. 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或國家衛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含)以上。

𝟑. 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

𝟒. 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


◆ 資格考核方式

(一)以口試進行,申請人應於本學程公告規定期限內申請,若因故無法於本學程公告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則須經本學程核准,至遲須於資格考舉行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二)學生須於口試二週前提出博士修業期間所欲進行研究之研究計畫,由口試委員針對該計畫書進行口試。

(三)研究計畫書應由學生獨立且以英文撰寫完成。


◆ 表單下載

相關文件(例如: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申請表研究計畫書……等)請至本學程網站「學生專區」>「表單下載」> 類別選擇「資格考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