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經費補助開放申請。
一、依教育部113年10月15日臺教高(一)字第1132202918號函辦理。
二、旨揭經費係補助學生規劃於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代表學校實際參加國際性競賽者。
三、補助範圍:補助參加之國際競賽,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以平均在十國以上為原則。非屬國際性競賽、與高等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之國際性競賽,不 在補助範圍;設計類同一作品不得超過二人,並以一次為限。
四、補助對象及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於大學校院在學期間,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之學生,並符合作業要點第四點(一)或(二)款條件之一者。
(團隊成員中,如有成員不具中華民國國籍,團隊可提出申請,該名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仍需列於參賽學生名冊中,但該名學生不得申請教育部補助)
五、申請團體競賽者,團隊成員皆須為本校在學學生,同一競賽、同一隊伍至多五人。
因教育部規定學校自籌款需達總經費20%以上,請先確認指導教授可支付所需出國總經費之20%以上的配合款,方可申請本補助。
相關資料請參閱學程信箱寄發之通知Email,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10月29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學程辦公室(陽明校區守仁樓302辦公室),請先繳交電子檔,確認無誤再送紙本。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無法受理,敬請見諒!